中共山东省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创建省管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的通知 鲁国资党〔2006〕52号 各省管企业党委(党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鲁办发(2006)15号),进一步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提高省管企业党建工作水平,现就省管企业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创建省管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省管企业党委(党组)高度重视企业党建工作,认真贯彻省委、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省管企业涌现出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先进典型。实践证明,这是新形势下推进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构建企业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对于树立正确的企业党建工作导向,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创优争先的浓厚氛围;对于拓展党建工作思路,创新党建工作载体,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企业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创建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不断提高省管企业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