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八日 成都市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1.2 适用范围 1.3 基本原则 2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2.1 组织机构 2.2 工作职责 3 预警发布 4 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及分级响应 4.1 突发公共事件等级 4.2 分级响应 5 救援机制 5.1 突发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5.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5.3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5.4 国(境)外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5.5 公布应急救援联络方式 5.6 新闻发布 6 信息报告 7 应急保障和准备 1 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1.1.1 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的生命安全,维护我市旅游形象,制定本预案。 1.1.2 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4)《旅行社管理条例》 (5)《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6)《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7)《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8)《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9)《四川省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条例》 (10)国家旅游局《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1)四川省旅游局《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2)《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成都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都市重(特)大涉旅安全事故应急反应预案》 1.2 适用范围 1.2.1 本预案适用于成都市区域内处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重大旅游者伤亡事件。 1.2.2 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重大旅游者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气象灾害;地震、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重大旅游者伤亡事件,包括:突发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 (3)突发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