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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巨人”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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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无锡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06〕189号
【发布日期】 2006-11-08
【实施日期】 2006-11-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巨人”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经贸委等部门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巨人”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八日
 

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无锡国税局、无锡地税局、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巨人”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
 
 
  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规模型民营企业,对我市创建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最佳成长区,提升城市区域竞争力,实现“富民强市”战略目标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快民营经济规模经营步伐,现就进一步发展“小巨人”民营企业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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