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社局,淄矿集团教育处,局属各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升农村教师队伍素质,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和质量,实现全市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经研究,决定实施淄博市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现将《淄博市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教育局 二○○六年十一月九日 淄博市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方案 2005年12月,教育部师范司确定淄博市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对策研究”课题实验区,为此,我市成立了课题组并于2006年3月至5月,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现状进行了调研。截至2005年底,全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共22985人。从年龄看,40岁以上的专任教师9385人,占总数的40.8%,50岁以上的3431人,占总数的15%;从学历看,中专(高中)以下学历的尚有4328人,占总数的18.8%;从职称看,助级及以下的9843人,占总数的42.8%。通过调研分析看出,我市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还存在着“超编缺人”、年龄老化、素质偏低、学科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还不能适应当前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提升农村义务教育的实施水平和质量,实现我市教育的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实施“淄博市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教师法》和新《义务教育法》为依据,以推进农村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导向,以全面提升农村教师素质为重点,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和质量、实现淄博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为目标,始终坚持“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的思想,通过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农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程”实施目标 按照“师德为先、队伍优化、学历提升、面向全员、突出骨干、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师德水平;以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为契机,采取多种措施,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加大在职教师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到2010年,全市45岁(1965年1月1日)以下的农村小学教师要达到专科学历要求、初中教师要达到本科学历要求。实施5千名骨干教师、1万余名中青年教师培训计划,开展2万余名在职教师校本研修活动,高水平、高质量,整体推进我市农村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到“十一五”末,使全市农村教师队伍在政治思想与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得到提升,逐步形成一支品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