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武政〔2006〕41 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六年十一月九日 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好《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对于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为指导全市“十一五”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武汉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要求,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改善城市环境空间,推进循环经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协调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总体思路 针对城市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环境条件的不同特点,将市域分为主城区、发展区、农业及生态保护区等 3 个区域,分别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重点。 主城区为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等 7 个中心城区三环线以内的区域。在主城区内,以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布局生态景观,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加快搬迁重化工业,突出主城区的居住、金融商贸、科教文化中心的功能,构建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发展区为主城区周边正在开发建设和即将开发建设的区域,包括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阳逻经济开发区、东西湖吴家山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园,规划建设中的化工新城,以及蔡甸、纸坊、前川、邾城、纱帽等卫星城镇。在发展区内,以环境容量和排污总量控制为基础,合理规划、建设新型工业园区、居住新区以及配套的服务设施,使开发建设与自然生态相协调,形成绿色工业带和产业链,构成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增长模式。 农业及生态保护区主要分布在城郊各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河流、湖泊湿地等区域。在农业及生态保护区内,以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为主,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建立绿色产业基地,实施矿山生态恢复,严禁发展重污染产业,保护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和湖泊等自然资源,构筑城市外围绿色生态圈。 (三)规划目标 1.近期目标 2006 年-2010 年,以显著提高我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中心工作,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生态建设与修复。到“十一五”期末,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改善,部分区域生态得到修复;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到功能区要求,重要水体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声环境的主要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单位 GDP 能耗降低 20%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 10% ;城市生态系统初步实现良性循环,人居环境得到较大程度改善。 2.远期目标 在“十一五”工作的基础上,再经过 10年的努力,通过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完善城市生态功能分区,修复水体、山体,加快建设城市森林、林带等,把我市基本建设成为城市功能结构合理,具有“滨江、滨湖”特色,适宜居住与创业,拥有“青山、碧水、蓝天”的生态型城市。 (四)指标体系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标体系和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总体目标要求,确定我市“十一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体系(详见表 1)(略) 二、环境保护规划 (一)水环境保护 “十一五”时期,全市水环境保护的规划目标为: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 95% 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 70%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80% 以上;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 “十五”期末削减10% 以上;实现重点湖泊的全面截污,基本消除地表水体黑臭现象,城市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确保长江、汉江饮用水源水质安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 98% 以上。 1.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 严格限制新建高污染企业,新、改、扩建项目要提高技术起点,分行业类别进行合理布局,集中控制工业污染,在主城区禁止建设环境污染较重的项目。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查违法排污企业。对偷排、漏排污染物的企业,实行挂牌限期治理;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的环境监管,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与总量控制相结合的环境管理制度;重点控制和削减钢铁、造纸、医药、化工等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水重复利用率。 合理规划调整工业发展的空间布局,改善土地利用的功能布局。加大主城区化工及其他重污染行业的搬迁力度,搬迁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味全食品有限公司等污染企业。在搬迁企业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防止污染地下水。 “十一五”期末,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将通过达标排放、“以新代老”项目等措施,削减化学需氧量 1630 吨;使水循环率由 87.3%升至 96% ,吨钢废水排放量由 25.9m3减少到 6m3。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白水回收、提高造纸黑液处理能力等,增强企业内部的循环经济水平。 2.生活污水治理 (1)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 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重点建设“十五”规划未完成的 8 个城市污水处理厂,确保其在“十一五”期间投入正常使用。2010 年污水处理能力达到 184 万吨 /天,其中,尾水排江、河的污水处理厂 2010 年处理能力达到 147.5 万吨 /天,尾水排湖的污水处理厂 2010 年处理能力达到 36.5 万吨 /天。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 70% 以上,服务面积达到 524.9km2,服务人口505 万人。城市污水经集中处理可削减化学需氧量 48150 吨 /年,氨氮 4520 吨 /年。 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监管,安装污水排放在线自动监控设备,严禁超标排放,防止出现二次污染。 主城区以外的生活污水处理,遵循“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综合控制与治理。规划建设蔡甸、纸坊、前川、宋家岗、邾城、阳逻、纱帽等重点城镇的污水处理厂;对农村分散居住点的生活污水要逐步推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等措施。 (2)完善城市污水管网系统 建立、完善主城区排水收集系统,使收集率达到 75% 以上;重点完善主城区、发展区湖泊周围的主干管,配套支线收集管道,保障湖泊等水生态资源开发建设的环境安全。 城市新区建设要实行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处理,控制面源污染。 3.饮用水源保护 依法加强长江、汉江武汉段及其他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完善长江、汉江的水质自动监控网络建设。 提高长江、汉江饮用水源地的污染防护水平,严禁偷排、倾倒污染物进入水体;加强重要饮用水源地的保护,重点监控沿岸的排污口和船舶的生活污水,进一步清理沿江的厕所、沙码头、油码头等,整治、关闭对饮用水源地形成潜在威胁的排污口;汉江武汉段不得新建排污口。加强与沿江上游城市的信息交流,实现跨江段联合保护汉江水体,做好汉江“水华”的监控工作;加强现有排污口的监管,逐步减少排污口数量和入江的污水总量;加快蔡甸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控制生活污水对汉江的污染,关闭紫霞观垃圾填埋场。 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开展梁子湖、梅店水库、滠水、倒水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污染物排放,限制在农村饮用水源地发展旅游项目和渔业生产;在乡村建设相对集中供水系统,防止水源受到污染。 4.主要水域保护 在综合评价水域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确定“十一五”期间重点保护水域为:长江、汉江、府河、东湖、沙湖、南湖、汤逊湖、墨水湖、月湖、龙阳湖、三角湖、后官湖、南太子湖、北太子湖、梁子湖、青山港等。 在重点保护水域严格控制网箱养鱼、限制渔业生产规模、限制人工投饵,控制水体的富营养化,逐步封闭入湖排污口,实施截污和环境整治。 (1)东湖水环境综合整治 在东湖截污的基础上,对东湖重度富营养化区域开展清淤工程,实施“大东湖”水系的六湖联通及引江济湖工程,加大东湖湖水循环量;结合生态景观建设,保护东湖的自然生态功能,限制不符合东湖水资源、水环境保护的开发利用项目;严格控制东湖周边的开发建设,充分利用湿地、坡岸以及水生生物种群的自然净化功能,促进湖泊水生态系统功能的恢复。组织浅水型湖泊的水环境综合管理系统模型研究,开展东湖水系环境综合治理,提高东湖水环境质量,逐步使其水环境功能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 (2)汉阳地区水系水质改善 充分利用国家 863 项目“汉阳地区水环境质量改善和综合示范”技术成果,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生态修复的措施,组织实施南太子湖、墨水湖、龙阳湖、三角湖、后官湖、北太子湖等六湖连通工程,结合湖岸的生态景观建设,逐步改善受污染湖泊的水质。 (3)南湖水环境保护 实施沿湖截污工程,完善污水管网布设,加快周边城市污水的集中处理;严格禁止企业向水体直接排污;搬迁畜牧养殖场,限制沿湖房地产开发;保护湖泊湿地,建立环湖湿地保护带,湖滨绿化带宽度一般不小于 50 米宽。 湖边设置径流收集系统,收集初期暴雨径流,控制面源污染;湖边的面源控制工程应与其周边的环境景观一致。 城市污水处理收集系统建成后,龙王嘴污水处理厂每年可处理排入南湖污水 15 万吨,削减入湖化学需氧量 7660 吨、氨氮 550吨。 (4)汤逊湖水环境保护 实施汤逊湖水系污水截污工程,制订水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严格执行汤逊湖水系的产业发展规划,限制工业园区规模,实行工业污染集中控制管理,严格限制印染、医药、化工企业的无序发展,严格禁止工业污水直接排湖。 划定湿地保护区域,逐步取缔网箱养鱼;限制沿湖房地产开发项目,加快纸坊污水处理厂建设,配套建设城市污水收集系统,保护汤逊湖水系自然生态环境。 积极推进汤逊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及纸坊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处理厂运行后,每年可处理排入汤逊湖污水 5 万吨,削减入湖化学需氧量 2555 吨、氨氮 185 吨。 (5)主要河流水环境保护 加强长江、汉江武汉段等主要河流的生态环境保护。保护江滩的生态功能,建设沿江、沿河林带,形成连接城区腹地的生态廊道;改进坡岸设计,建设具有防洪和亲水、过滤功能的河岸,保护河流的水质。 重点加强府河武汉段的水环境治理。在“十一五”期间,加快三金潭、汉西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程,完善汉口地区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网络,改变汉口地区城市污水直接排入府河的现状;至 2010年,每年排入府河的 70 万吨城市污水,经过二级处理后,预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 30660 吨,氨氮 2555 吨;利用清淤、沿河生态林带建设等修复工程措施,改善府河水质,改变府河水体黑臭现象。 (二)大气环境保护 “十一五”时期,全市大气环境保护规划的目标为: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 98% 以上,建筑施工粉尘和地面扬尘及机动车尾气污染得到控制;二氧化硫排放量比“十五”期末削减 10% 左右;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总体满足环境空气功能区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污染明显减轻,全年空气污染指数低于 100 的天数达到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