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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中国海南——泰国经贸合作洽谈会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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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琼府办〔2006〕93号
【发布日期】 2006-11-10
【实施日期】 2006-11-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中国海南——泰国经贸合作洽谈会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我省拟于2007年6月在泰国曼谷举办“2007中国-泰国经贸合作洽谈会”。此次洽谈会是我省首次在境外举行的大型综合招商引资活动,层次高、涉及面广。为了尽快启动洽谈会各项筹备工作,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07中国海南-泰国经贸合作洽谈会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如有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或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海南-泰国经贸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外事侨务办),以便及时调整,使方案得到充实和完善。

  (联系人:王琳玮;电话:65341093)

 

二○○六年十一月十日

 

2007中国海南-泰国经贸合作洽谈会方案

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7年6月(具体时间待定),会期2天。

  地点:泰国曼谷(具体地点待定)。

  二、办会机构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

  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或泰国商务部(待定)

  协办:泰国中华总商会、泰国海南会馆、泰华九属会馆

  三、人员组成及规模(500人左右)

  (一)外方人员组成及规模(约400人左右)。

  特邀嘉宾:泰国高官、泰国有关领导及相关政府部门官员;中国驻泰大使及使领馆官员。

  华侨华人代表:泰国华侨华人社团代表、泰国琼属社团代表;周边国家(主要是新加坡、马来西亚等)琼属社团代表。

  企业代表:泰国及周边国家华商代表、泰方有合作意向的企业、泰国各行业知名企业及行业协会代表。

  其他:媒体记者等。

  (二)海南省代表团人员组成及规模(150人左右)。

  政府团:省领导及有关厅局,各市、县领导及工作人员(30人左右)。

  企业团:参加具体项目合作的市、县代表,企业和行业协会代表及工作人员(约80人,视项目筹备情况而定)。

  其他:媒体记者、演出人员(40人左右)。

  四、主要活动

  (一)开幕式。

  1.开幕剪彩仪式(形式待定)

  2.嘉宾致辞:

  (1)海南省领导致辞;

  (2)泰国领导人致辞;

  (3)中国驻泰国大使致辞;

  (4)泰国中华总商会主要领导致辞。

  (二)行业展览会。

  组织海南省投资环境和招商项目展览会。按照行业和区域分类,各市、县可根据自身需求组织本地特色展览,以图片和资料展出为主。邀请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商务部组织泰国的投资环境和招商项目展览。

  开幕式结束后安排出席开幕式的嘉宾为展览会开展剪彩并介绍参观。

  (三)主题午餐会。

  组织与会代表参加主题午餐会,由海南省领导做主旨发言,介绍海南的投资环境、投资政策等。

  (四)行业推介会和洽谈会。

  行业推介会:根据不同行业设立3-5个分会场。由海南和泰国的具体行业主管人士介绍本地区行业的发展态势、优惠政策和项目总体情况;企业交流投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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