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宜府发〔2006〕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发[2004]25号)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赣府发[2005]3号)及全国、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社会进程。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防震减灾工作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确定的防震减灾工作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战略要求,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防震减灾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以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社会力量,实现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由局部的重点防御拓展到有重点的全面防御,不断提高综合防震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提供可靠保证。 奋斗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我市各地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宜春中心城区的防震减灾能力达到全国中上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