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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长宁区江苏路街道北汪居委会等23个居委会为上海市社区建设示范居委会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民基发〔2006〕51号
【发布日期】 2006-11-10
【实施日期】 2006-11-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长宁区江苏路街道北汪居委会等23个居委会为上海市社区建设示范居委会的批复
沪民基发〔2006〕51号


长宁区民政局:
  你局长民[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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