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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福利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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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苏国税函〔2006〕390号
【发布日期】 2006-11-10
【实施日期】 2006-11-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福利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管理的通知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加强福利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的管理,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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