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黑政办发〔2006〕70号
【发布日期】 2006-11-10
【实施日期】 2006-11-10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黑政办发〔2006〕70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黑龙江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6年11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