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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2006年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评议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教委公〔2006〕11号
【发布日期】 2006-11-10
【实施日期】 2006-11-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委关于开展2006年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评议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公〔2006〕11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了推进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网站建设,提升教育行政部门的服务和管理水平,我委决定开展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评议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本市19个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二、评议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评议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公(2005)4号)精神,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政府公开信息目录分类、公开重点信息内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以及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等建设情况。
  (二)网站建设:评议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事项目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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