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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集美大学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闽价费〔2006〕459号
【发布日期】 2006-11-10
【实施日期】 2006-11-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集美大学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闽价费〔2006〕459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集美大学新建学生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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