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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组织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劳动保障局  
【发文字号】 杭劳社退管[2006]261号
【发布日期】 2006-11-12
【实施日期】 2006-11-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区劳动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的组织工作,经研究决定,现将《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组织工作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组织工作细则(试行)
  为切实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的组织工作,确保规范、有序实施,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建立组织
  在市、区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各街道和退休人员多的社区应建立健康体检工作机构,明确工作领导、人员安排、目标任务、工作职责。
  二、制定计划
  各区、街道和体检承办医院(以下简称承检医院)都应当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安排,落实工作步骤,明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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