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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各县(市)区2006年前三季度教育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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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函〔2006〕82号
【发布日期】 2006-11-13
【实施日期】 2006-11-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各县(市)区2006年前三季度教育工作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  一、总体情况
   2006年前三季度各县(市)、区教育工作整体情况良好。大部分县(市)、区“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已落实到位,教育投入按照年初预算做到了及时足额拨付,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为加快我市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提供了必备条件。
  (一)“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落实情况。截止到2006年9月底,全市有19个县(市)、区已基本理顺教育人事归口管理体制,17个县(市)、区已基本理顺“以县为主”的教育经费投入管理体制。到9月底,全市23个县(市)、区都建立了教育经费集中支付中心。大部分县(市)、区做到了单列编制、人员到位,基本实现了良性运转。运转较好的有:裕华区、栾城县、辛集市、藁城市、元氏县、灵寿县。各县(市)、区教师基本工资在县(市)、区域内基本做到了统一标准、统一方式、统一时间、统一发放,没有出现新的教师工资拖欠现象。
  (二)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1教育事业费预算拨付与使用情况。2006年24个县(市)、区预算总数为205119.4万元,到2006年9月底已拨付教育154205.12万元,占预算总数的75%,实现了按季度及时拨付的要求。教育事业费支出为152205.2万元,占预算的74.2%。有12个县(市)、区超过了75%,其中拨付较好的有:新华区91.8%、长安区84.3%、矿区84.1%、井陉县79.17%、辛集市79.64%。
  2公用经费预算、拨付与使用情况。2006年24个县(市)、区预算总数为6323.3万元,已拨付教育5208.1万元,占预算数的82.36%。有20个县(市)、区超过了75%,已拨付到学校4894.64万元,占财政拨付到教育总数的93.98%,大部分县(市)、区做到了足额、及时拨付到校,保证了各级各类中小学校的正常运转。财政拨付教育比例较高的有:长安区、桥东区、裕华区、矿区、正定县、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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