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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06〕265号
【发布日期】 2006-11-14
【实施日期】 2006-11-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小清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规划的批复》(鲁政字(2004)460号)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尽快改善小清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现将小清河流域治污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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