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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在杭州市本级招标项目中推行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杭建市发〔2006〕589号
【发布日期】 2006-11-14
【实施日期】 2006-11-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在杭州市本级招标项目中推行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通知
杭建市发〔2006〕589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准确分析投标文件,提高评标质量和效率,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我们将在建设工程招标项目中推行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系统采用“原标回递”的方式开发,避免了投标人修改工程量清单、逻辑计算错误等问题,从技术上保证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清单的一致性,也为下一步开展网上招投标工作创造必要条件。现将试行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行方式
  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由《电子标书系统》和《辅助评标系统》两部分组成,采用“原标回递、以光盘为介质”的开发模式: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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