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加强上海市社区公共运动场建设的意见 一、建设目标 至2010年,全市拟建设300个运动场,分年度实施。 二、建设原则 < span>1.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环境和地区的实际,合理规划布局,优化设计施工,满足基本需求,杜绝奢侈浪费。运动场建设规模一般以2片室外球场为宜,可以是标准场地,也可是非标准或简易场地。 2.以人为本。针对青少年和成年人对球类运动的健身需求,应以建设篮球、小足球(含笼式足球)、门球、网球等场地为主要内容,运动场建设要注重为民服务,须考虑相应的辅助设施配套.如管理用房、进出口通道、停车场和厕所等。 3.资源整合。注重节约土地、资源共享,运动场建设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绿地、公园建设相结合;二是与住宅小区公建配套建设相结合;三是与市政重大工程和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相结合;四是与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相结合。 4.实事求是。要做到不摊派,不扰民,不损绿,不攀比,不搞超标配置,讲求便民、实用、节能、高效。 5.区县为主。运动场是社区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区县为实施主体,要充分发挥区县和社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