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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电信资费审批备案流程(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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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川通局[2006]333号
【发布日期】 2006-11-14
【实施日期】 2006-11-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电信资费审批备案流程(试行)》的通知
川通局[2006]333号



各市、州物价局、四川省电信有限公司、四川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联通四川分公司、网通四川省分公司、铁通四川分公司、卫通四川省分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电信资费管理,提高资费管理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四川省物价局研究制定了《四川省电信资费审批备案流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6年11月14日

四川省电信资费审批备案流程(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电信资费(以下简称资费)审批备案行为,保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制定的《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计价格[2002]1489号)制定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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