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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认真做好《风景名胜区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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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黑建城[2006]103号
【发布日期】 2006-11-15
【实施日期】 2006-11-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认真做好《风景名胜区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黑建城[2006]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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