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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印制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批复》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国税征[2006]44号
【发布日期】 2006-11-15
【实施日期】 2006-11-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印制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批复》的通知
沪国税征[2006]44号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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