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督查、规范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政(2001)19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2006年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对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均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06年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皖政秘(2006)77号)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考核。 二、考核办法 (一)对各市政府的考核办法 1、自查。各市政府要按照省政府皖政秘(2006)77号文件规定的考核内容,对完成2006年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自查、评分,并于2007年1月20日前向省政府提交自查报告(文字报告并附表格,一式20份)。 2、复核。为保证有关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省政府有关部门于2007年1月底前向省政府办公厅提供下列情况: (1)省统计局负责提供2006年各市政府完成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