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 为贯彻落实《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和实施计划,进一步加强我省结核病防治工作,在实施《江苏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2-2005年)》基础上,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原则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不断完善政府负责、部门合作、医防结合、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二)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结核病防治经费投入,对经济薄弱地区给予重点技术援助和经费支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继续加强结核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加快完善防治网络和工作机制,不断满足结核病防治工作需要。 (四)深入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DOTS),有效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活动,积极发现和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努力提高病人治愈率。 二、防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06至2010年,全省发现和治疗传染性肺结核病人10万例以上(各市任务分解详见附表);涂阳肺结核患病率和结核病死亡率在1990年基础上各下降一半。 (二)工作指标 1.全省以县(市)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