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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保监局《四川省保险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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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川办函[2006]267号
【发布日期】 2006-11-16
【实施日期】 2006-1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保监局《四川省保险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川办函[2006]267号 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大做强保险业,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四川保监局制订的《四川省保险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保险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四川保监局)

  保险是现代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促进改革、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的重要使命。“十五”期间,四川保险业规模不断扩大,实力显著增强,功能作用不断提升,社会影响日益扩大,保险业整体发展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十一五”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一五”时期要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取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性进展。省委、省政府进一步提出要建设“西部经济强省、文化强省和法治四川、和谐四川、开放四川、生态四川”的奋斗目标。四川保险业时逢极为难得的发展战略机遇。能否抓住机遇,关系到四川保险业在未来5年能否实现又快又好发展,能否充分发挥保险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能否更好地为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根据《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四川保险业发展实际,制订《四川省保险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四川保险业“十五”发展情况

  “十五”期间,四川保险业在中国保监会、省委和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以履行监管为第一责任,积极服务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创了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新局面。

  (一)主要成就。

  业务持续快速增长。“十五”期间,四川保险业保费收入从59.71亿元上升到189.43亿元,年均增长25.97%,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也超过同期四川GDP增长率。其中,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从26.66亿元上升到53.15亿元,年均增长14.80%;人身险公司保费收入从33.04亿元上升到136.28亿元,年均增长32.76%。全省保险行业资产总值从103.31亿元上升到379.74亿元,年均增长29.74%。全省保险行业所承担的风险保障从3377亿元上升到5.3万亿元,年均增长73.38%。保险深度从1.49%上升到2.56%,保险密度从71元上升到216元。保险业已成为四川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行业之一。

  市场建设成效显著。2005年底,全省已有26家省级保险机构(含保险控股公司),比2000年增加18家,各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540家,保险营销服务部2453家,基本建立起了覆盖全省城乡的服务网络。中介机构发展迅速。现有专业保险代理法人机构52家、保险经纪法人机构6家、保险公估法人机构7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5402家。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全省保险从业人员近9万人,比2000年增加近1倍。其中,保险营销人员6万多人,比2000年增加70%左右。此外,全省共有15个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市场体系不断完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市场规律作用开始显现,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

  改革创新取得重大进展。“十五”期间,各保险机构纷纷“转机制、强素质,调结构、上规模,抓管理、增效益,重诚信、创品牌”,不断深化以市场为导向的各项改革。市场意识明显增强,内部活力充分释放,经营机制进一步转换,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各保险公司积极推进产品结构转型,先后推出投资连接、分红、万能和投资保障型家财险等新型保险产品,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各界的保险需求。同时不断健全完善客户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客户回访活动,制订并履行客户服务标准和理赔质量承诺,切实提高行业服务水平与质量。

  开放水平不断提高。2003年底,成都成为保险业第二批对外开放城市之一。2004年,法国安盟、中英人寿和海尔纽约等3家外资保险公司相继在成都开业,发展势头良好。2005年,外资保险公司市场份额已占2.02%,对全省保险业务的增长贡献率达12.56%。2005年底,中宏人寿获准在川筹建分支机构。此外,还有4家外资保险公司在成都设立代表处。四川已成为西部地区外资保险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和代表处数目最多的省。中外资保险公司平等竞争、合作共赢、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初步显现。

  监管力度不断加强。2000年成都保监办(2004年2月更名为四川保监局)成立后,坚持“依法行政、审慎监管、科学决策、优质服务”的监管原则,明确了“支持少干预、帮忙不添乱、服务不刁难、违规不放过”的监管工作指导思想。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推出划线监管措施和非均衡协调发展策略,探索建立查处分离的行政执法新机制。积极整顿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开展专项治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落实公司治理结构监管要求,督促保险公司强化企业内控和自律。保险行业运行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了四川保险业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功能作用逐步显现。“十五”期间,全省保险业共支付各类赔款和给付178.54亿元。“十五”末,保险业承担的风险保障比“九五”期末增长了15倍。在我省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中,保险业均能积极参与。过去5年,全省保险业积极开展“三农”、医疗、养老、责任保险业务,尤其是农业保险试点取得阶段性突破,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5年中,四川保险业共上缴营业税金及附加12.85亿元,营销员上缴个人所得税3.6亿元、新增就业岗位3万余人、培训待业人员18万人次,在促进四川经济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辅助社会管理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社会影响日益扩大。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和保险功能的不断发挥,各级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逐步认识到保险的重要作用,开始主动将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既注重损失发生过后的保险补偿,同时更重视通过保险的参与提高全社会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管控水平,从单纯依靠事后的经济补偿逐渐转变为事前风险防范与事后经济补偿并重。保险“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不断发挥,社会影响日益扩大,社会地位不断提高。

  专栏1 “十五”期间四川保险业主要指标(略)

  (二)基本经验。“十五”期间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为我们把握现代保险发展规律、探索具有四川特色的保险业发展道路,指导四川保险业“十一五”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1.必须把加快发展、做大做强作为四川保险业发展的第一要务。只有始终坚持加快发展、做大做强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努力推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四川保险业整体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

  2.必须把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作为四川保险业发展的第一责任。只有始终将防范风险作为保险业发展的生命线,不断加强监管,完善防范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才能保证保险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维护金融稳定,保护广大被保险人的根本利益。

  3.必须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全局、服务最广大人民群众作为四川保险业发展的根本目的。只有置身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当中,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使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千家万户,保险业的基础才会更牢固,空间才会更广阔。

  4.必须把改革创新作为四川保险业发展的动力源泉。只有不断推进改革创新,才能优化配置保险资源,消除制约保险业发展的体制性弊端和制度性障碍,才能使保险市场富有效率、充满活力、健康运行。

  5.必须把争取各级党政领导、政策支持作为四川保险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只有牢固树立“想全局,干本行;干好本行,服务全局”的大局意识,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部门对保险业的领导和支持,才能不断优化保险业发展的外部政策环境。

  (三)问题和不足。过去几年,四川保险业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规模小、覆盖面窄,仍处在发展初级阶段的较低层次。二是市场发育不完全,市场集中度仍然较高,市场机制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三是保险公司内控制度尚待完善和落实,风险防范机制和风险管控手段薄弱。四是市场秩序不够规范,行业整体信誉度有待提高。五是结构性问题较为突出,产品单一,区域发展不均衡。六是保险人才短缺,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机制还不健全。

  二、四川保险业“十一五”发展面临的机遇

  “十一五”期间四川将继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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