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星光计划”第二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比赛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1-16
【实施日期】 2006-1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星光计划”第二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比赛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星光计划”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4)22号)规定,决定于2006年11月至2007年4月举办上海市“星光计划”第二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比赛。现将《上海市“星光计划”第二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比赛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上海市“星光计划”第二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比赛办法


  上海市“星光计划”第二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比赛(以下简称技能比赛)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主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承办。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加强学生职业技能训练,提高学生适应市场的能力;坚持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加强职业教育与劳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