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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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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2006〕81号
【发布日期】 2006-11-16
【实施日期】 2006-1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意见
豫政〔2006〕8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几年来,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建设取得长足发展,公路交通运输网络进一步完善,路网结构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得到改善,运营效率大幅提高,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为进一步加快我省干线公路建设,充分发挥公路基础设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改进和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
  干线公路是指高速公路以外的国道和省道,是全省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公共基础设施。省辖市政府是辖区内干线公路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将干线公路建设和管理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全省交通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干线公路年度投资计划,筹措建设资金,选择投资业主,组织项目实施,对工程质量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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