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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我省部分繁忙海空港货运口岸实行每周七天工作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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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办[2006]240号
【发布日期】 2006-11-16
【实施日期】 2006-1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我省部分繁忙海空港货运口岸实行每周七天工作制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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