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抗震设防检查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政办函〔2006〕169号
【发布日期】 2006-11-16
【实施日期】 2006-11-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抗震设防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抵御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构建和谐陕西,省政府确定对全省2004年以来立项、(预)可研、设计、施工的建设工程进行抗震设防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重大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项目,对立项报告、(预)可研报告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