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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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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京地税企〔2006〕471号
【发布日期】 2006-11-17
【实施日期】 2006-11-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京地税企〔2006〕471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以下简称“新申报表”)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落实新申报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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