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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申请设立上海大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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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1-17
【实施日期】 2006-11-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我局于2006年11月16日受理了薛猛、崔艳娟提出的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申请,为便于社会公众对申请情况进行监督,现将申请材料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大诚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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