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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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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06〕168号
【发布日期】 2006-11-17
【实施日期】 2006-11-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福州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60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发[2006]214号)精神,进一步防范和打击传销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稳定,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营造良好环境,现结合福州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工作重点: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特 别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弱势群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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