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园林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武汉市园林发展“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武汉市园林发展“十一五”规划 为指导全市做好“十一五”时期园林建设与发展工作,根 据《城市绿化条例》、《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 年)》和《武汉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编制的对象为建成区 (即: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的园林建设。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园林绿化事业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着力提升城市竞争力、增强城市亲和力、塑造城市个性魅力、提高城市综合实力,大力推进“绿满滨水”、“显山透绿”、“景观道路”、“亲民绿化”4 大工程,努力形成山成林、湖成环、滩成带、路成线、点成景的绿化特色,举全市之力,把武汉建设成为适宜居住和创业,具有滨江滨湖特色的生态园林城市。 (二)基本原则 按照建立良好的城市绿化生态和人居生活环境,突出战略性和超前性,构筑适应城市未来发展要求的绿地系统格局的发展思路,在“十一五”期间,全市园林发展主要遵循如下原则: 1.突出生态优先和生态安全原则。重视城市绿地的生态功能,以生态学的原理进行城市生态框架的布局和园林植物的配植,确保我市的物种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2.体现自然山水和地域特色原则。充分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市丰富的山水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建立地域特色鲜明、文化内涵丰富的城市绿地分布格局。 3.实现城乡绿化一体化原则。通过城乡绿化的均衡、协调和互联布局,树立大绿化观和系统观,确保在我市范围内建立完善的绿化生态体系,形成城市良好的生态背景和基础。 4.强调因地制宜和可行性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利用各种立地条件,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多种绿地类型;并通过划定各类绿线,实行“绿线管制”制度,促进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 5.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原则。把节约放在首位,以节约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推动园林创新,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节约资源,务求“十一五”期间园林行业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明显成效。 增加城市绿量,降低城市“热岛效应”,节约能源;加快城市湿地公园建设,通过植物净化水体,形成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减少水体污染,保持良好水质,降低管理费用;发展立体绿化,大力开展屋顶绿化、垂直绿化、阳台绿化,改善楼顶环境、丰富建筑景观、降低室内能耗;促进城市空间的复合利用,提高土地的利用价值,缓解城市用地难的矛盾;立足节能,创新园林设计理念;加强园林绿化用水的管理,节约水资源;积极采用中水或有条件的绿地利用江、河、湖水灌溉;试用推行雨水收集系统。 (三)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市建成区园林建设重点是完善主城区绿化体系,建成一批全市性和区域性公园、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完善各风景区建设。到 2010 年,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 12 平方米,绿地率达到 35% ,绿化覆盖率达到 40% 。至 2020 年,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达到 16.8 平方米,绿地率达到 35% 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 45% 。 二、规划布局 根据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纲要,以改善人居环境为中心,保护武汉“江、湖、泽、田”自然生态格局,建构复合自然生态网络体系,将我市建设成山川秀美、湖泊清澈、绿色掩映、城廓井然的宜居生态城市。以我市自然生态资源为基础,建设河流、沟渠、公路、铁路、田林网等绿色廊道,完善和优化包括风景区、森林、湖泊、湿地等生态斑块,加强深入城区的自然生态楔形绿地规划建设,构建“两轴七带、三环六楔、四心十片、两网交融”的综合生态空间体系。 “十一五”期间,以城市建成区为重点,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构建水网绿网交融的城市园林绿地系统。通过江、河、湖泊水系的连通,建立江湖联系水网,形成“绿网”、“水网”交融的公园绿地骨架,以此联系各级公共绿地、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利用道路、水系和滨水滨湖绿化,将外围的生态绿意导入中心城区。 建成区绿地布局依托城市山水空间构架,强化滨江滨湖绿化空间,显山露水,扩大绿地面积,提高绿化建设标准;综合考虑绿地布局的均衡性和系统性,进一步缩小城区之间、旧城和新区之间的差距,共同提高绿化水平;相对集中大型绿地,配套完善各级公园体系,特别注重社区公园、街头绿地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生活环境;通过各类绿地的合理安排,形成建成区点、线、面相结合、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的绿地系统分布格局。 (1)进一步绿化、美化建成区内东西向山系(米粮山—马鞍山),以突出历史文化内涵为主要内容,结合白云黄鹤、辛亥首义、琴台知音以及佛教、道教、三国等众多的历史文化资源和山体、植被等自然资源,建设文化旅游主题公园轴。 在完善月湖风景区、龟山公园、首义文化区、马鞍山森林公园绿化及其相关配套的基础上,结合琴台、长春观、红楼、宝通禅寺等历史文物,加强山体绿化和林相改造,建设一系列文化主题公园,形成我市重要的文化旅游线路。 (2)在长江和汉江“两江四岸”地段,结合沿江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和江滩、堤防改造,利用其临水开敞空间,建设滨江绿带景观,开辟观江平台,加强堤防绿化,形成开放式的观光绿地景观轴。 在完成汉口长江江滩绿化工程、武昌临江大道改造工程之后,逐步营造汉江两岸绿化景观,并向城市中环线延伸,努力建造武汉滨江城市特色的观光线路。 (3)重点加强市区内湖泊公园建设,形成滨湖绿化特色。加快完善东湖风景名胜区建设;新建南湖风景区、墨水湖风景区和龙阳湖旅游度假公园,加强沿湖风景林带的建设和对周边建筑的高度控制;继续完善汉口中部由换子湖、西北湖、后襄河、机器荡子、菱角湖等构成的“五湖”公园绿地,分别形成以湖泊为主体的城市”绿心“格局。 (4)结合城市空间景观和人文资源,构筑由洪山广场—南岸咀—中山公园、王家墩—四新—沌口的建成区绿地系统辅助景观轴线;保护月湖—龟山—蛇山—长春观和蛇山—红楼—紫阳公园—起义门两条传统精品历史人文轴线。 (5)在妥善保护建成区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如武昌农民运动讲习所纪念公园、辛亥首义广场、月湖风景区、归元广场等)的基础上,合理规划其周边绿地,改善其周边绿化环境。 (6)在中心城区内,充分利用龟山、沙湖和长江、汉江等山水空间,建设大型绿地;通过实施旧城改造或拆迁,建设街旁绿地、带状绿地、绿化小广场和社区游园等较小规模绿地,以片林为主要绿化形式,形成良好的临街绿化景观,并有效解决旧城区绿地不足的矛盾。 (7)严格控制二环线和内环线附近低密度区内的绿地率,结合社区建设,进一步提高居民小区绿化水平。在工厂、企业、机关、学校、医院、部队、社会团体等单位内,按相关规定指标控制其单位附属绿地。 (8)在城市外围(如中环线)和重要的交通干道(如京广高速铁路、黄浦路下延线等)两侧,控制一定宽度的防护绿地。在工厂与住宅区之间,根据污染源产生污染的种类、程度和范围,规划不同宽度和间距的卫生隔离防护绿化带。在长江、汉江及其它河流、渠港(如通顺河、东湖港等)局部地段,结合地形规划防护林地。 (9)在中环线汉阳和武昌南部区段规划建成区生产绿地。 三、重点建设项目 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指导下,按照凸显城市自然山水景观特色,彰显城市个性魅力的指导思想,确定重点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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