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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人民政府定期征集人民群众意见制度》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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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1-18
【实施日期】
2006-11-1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人民政府定期征集人民群众意见制度》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办,各直属机构:
《大同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大同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和《大同市人民政府定期征集人民群众意见制度》已经2006年11月5日召开的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200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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