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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深圳市2006年高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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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深教〔2006〕482号
【发布日期】 2006-11-20
【实施日期】 2006-11-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深圳市2006年高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深教〔2006〕482号


  为贯彻落实素质教育思想,实现我市教育均衡化、优质化发展,促进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更上一个新台阶,2006年我市高考先进单位的评奖工作本着以“表彰先进、激励进步”的原则,评奖办法在去年的基础上作了相应的改进,重点考虑是“从入口看出口”,着重评价高中学校教育教学的加工能力,即如何实现低进高出、高进优出。同时在宏观上考虑学校对全市高考工作的贡献,既要看分数但不唯分数,强化技术分析,力求评价的公平性和科学性。经多次调研座谈和征求意见,决定授予深圳大学师范学院附属中学等9所学校“深圳市2006年高考进步突出奖”,授予深圳中学等16所学校“深圳市2006年高考成绩优秀奖”,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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