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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重庆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价〔2006〕640号
【发布日期】 2006-11-09
【实施日期】 2006-11-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重庆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渝价〔2006〕640号
 
 
重庆市第二人民医院:
  我院《关于住院床位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渝二医院[2006]90号)收悉。你院住院综合大楼于2004年9月投入使用,经我们研究制定了病房床位费试行标准。经试行,群众反映较好,床位利用率达92.95%,床位费标准稳定,同时根据临床需求,你院还对放疗中心大楼和急诊病房进行了改造和装修,需重新审定正式价格。
  根据医院实际与测算成本,经研究,决定对综合住院大楼、放疗中心大楼及急诊病房床位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综合住院大楼病房床位费
  1、单人间(带卫生间)床位费标准由医院自行确定。
  2、普通双人间(带卫生间)   每床日  55元
  3、妇产科双人间(带卫生间)  每床日  60元
  4、普通三人间(带卫生间)   每床日  35元
  5、妇产科三人间(带卫生间)  每床日  40元
  二、放疗中心大楼病房床位费
  1、单人间(不带卫生间)    每床日  35元
  2、普通双人间(不带卫生间)  每床日 25元
  3、普通三人间(不带卫生间)  每床日 20元
  4、普通多人间(不带卫生间)  每床日 18元
  三、急诊病房床位费
  1、普通双人间(不带卫生间)  每床日 25元
  2、普通三人间(不带卫生间)  每床日 20元
  3、ICU病房          每床日 40元
  四、陪伴床位费        每床日 10元
  五、以上新定床位费标准于2006年11月20日起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1、综合大楼病房配套设备清单

单人间(带卫生间)

普通双人间(带卫生间)

普通三人间(带卫生间)

普通床

普通床

普通床

抢救床

彩色电视机

彩色电视机

电动床

两用陪伴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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