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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关于西安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06〕243号
【发布日期】 2006-11-21
【实施日期】 2006-11-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局关于西安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6〕243号



  市交通局上报的《西安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06年11月21日

西安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稳定,协调解决出租汽车运营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提高对出租汽车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建立快速处置出租汽车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根据省政府建立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精神,结合我市出租行业实际情况,建立西安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对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现状进行深入调研,向市政府提出出租汽车客运发展的政策意见和建议。研究、分析,协调、解决出租汽车在发展和营运中存在的重要问题。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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