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杭州商业资产经营公司,各区、县(市)经发局(经贸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各资产授权经营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业兴市”战略,积极顺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我市标准厂房建设工作,根据当前我市工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对近年来各地标准厂房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各级开发区、工业功能区内的标准厂房,企业及村、街道集体建造的标准厂房均列入本次调查范围。 二、调查内容 1、各地标准厂房建设和使用的总体情况; 2、鼓励标准厂房建设和使用的政策措施; 3、各地标准厂房建设和使用的财政扶持政策和资助情况; 4、当前标准厂房建设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5、下一步标准厂房建设和使用的打算和政策建议。 三、填报表格 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杭州市标准厂房建设情况调查表》(附后)。 四、报送时间 请各地按照调查内容的要求,将本地标准厂房建设和使用情况的书面材料及《杭州市标准厂房建设情况调查表》于12月8日前报市经委投资与规划处。 我委将于近期组织有关人员赴有关地区实地考察调研,请各地做好准备。 联系电话:85252019、85252049,传真:85252079。 电子邮箱:hangz@zjjmw.gov.cn。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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