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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劳动定额模板、钢筋、混凝土工程等三项标准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黑建定额[2006]1号
【发布日期】 2006-11-23
【实施日期】 2006-11-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劳动定额模板、钢筋、混凝土工程等三项标准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建定额[2006]1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建设局,有关施工企业:
  按照建设部《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劳动定额>编制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6]750号的要求,为完成编制任务,省建设厅制定了《建设工程劳动定额模板、钢筋、混凝土工程等三项标准编制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12月15日前将本地区的项目划分初稿报省劳动定额站。联系人:杨梦茹;联系电话:0451-53620214。
  三、近期省建设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分赴各市、地组织召开定额标准编制座谈会,望各市、地做好准备工作。
  四、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组织配合,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测算工作,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完成。
  《建设工程劳动定额模板、钢筋、混凝土工程等三项标准编制工作方案》请到黑龙江建设网(www.hljjs.gov.cn)“文件公示”栏目下载。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建设工程劳动定额模板、钢筋、混凝土工程等三项标准编制工作方案》
 
 
  一、编制目的和作用
  制定现行《建设工程劳动定额》,为建筑企业内部组织生产、编制施工作业计划、签发施工任务单、考核工效提供依据; 为编制预算定额、清单计价定额提供标准;为各地、市建设部门发布实物工程量人工单价提供统一的基础,进一步规范建筑劳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指导建筑业企业劳务费结算和支付的管理。
  二、编制范围
  《建设工程劳动定额》作为建设行业标准,按建设部《建设工程劳动定额编制工作方案》的分工,我省此次承担修订建筑工程模板、钢筋、混凝土三部分工程劳动定额。
  三、编制原则
  1、项目划分简明适用。在劳动部和建设部制定的行业标准94年《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的基础上,增加劳动定额的适应性。
  根据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采用,力求增加新的定额项目,删除已经淘汰或甚少使用的项目,新增定额项目尽可能满足《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突出解决劳动定额缺项、漏项的问题。
  2、定额水平保持先进合理水平。除施工作业方法变化的项目水平适当提高外,其余项目基本保持原有劳动定额水平,对定额水平明显偏高或偏低的项目进行调整。
  3、定额的编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劳动安全行业标准》的要求。定额组成为:总说明、册说明、章节说明、名词解释、施工方法、规定及示意图、计算规则、时间定额标准。
  4、定额表现形式。以时间定额(工日)表示,不列产量定额。
  四、编制依据
  1、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和建设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
  2、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3、2004年《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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