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1-23
【实施日期】 2006-11-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教育局,各重点扩权市(县)教育(体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直属各单位:

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科协《关于印发〈河南省“555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豫人(2002)82号)精神,按照教育厅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为推动实施人才强省、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建立分层次培养造就优秀年轻人才的工作体系,促进全省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努力为发展全省教育事业提供人才智力支持,我厅决定继续开展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即河南省“55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的选拔工作。现将2006年度人选推荐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选拔的范围、对象和名额

  (一)选拔范围: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及有关教育教学机构。

  (二)选拔对象:高等学校主要选拔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省部级(或厅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以上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等可优先推荐。选拔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优秀人才。

  中等职业学校主要选拔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选拔的重点是具有较高的教学和学术水平,在全省及行业系统或省辖市教育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中小学校主要选拔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国家级培训的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的教育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省级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等优先推荐。选拔的重点是在实施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中起示范和带动作用,有较高的教学和学术水平,在全省或省辖市、扩权市(县)教育系统具有一定影响的中青年骨干教师。

  有关教育教学机构主要选拔具体从事教研、电教、教辅等活动的优秀业务人员。

  已入选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或省级“555人才工程”的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入选河南省“333人才工程”的人员、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管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以及曾获得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者,不再推荐。

  (三)选拔名额:2006年度全省拟选拔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2500名。推荐名额的分配按照2005年统计年报各类学校专任教师数为基数计算,高校按每80人推荐一名,省辖市、扩权市(县)按所辖中小学等每500人推荐一名,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厅直属单位按每30人推荐一名。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分配的候选人名额(见附件一)择优推荐,不得突破。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