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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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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衢政发〔2006〕74号
【发布日期】 2006-11-24
【实施日期】 2006-11-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  现将《衢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衢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2006—2010年)
 

为促进衢州市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跻身全国百强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两大目标,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06)62号)和《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衢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年)》。
  一、衢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
  《衢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年)》实施五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过有关部门、社会各界、残疾人工作者和广大残疾人的共同努力,各项任务指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残疾人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残疾人事业长足发展,成效显著。
  (一)残疾人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市及县(市、区)残联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残联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加强了残联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任用工作。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由“九五”期间的315人发展到596人。志愿者队伍更加活跃。县(市、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又有了新的突破。
  (二)残疾人康复工作持续发展。经费投入逐年增加,“十五”期间全市共投入经费171.9万元,明确了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奋斗目标。建立并完善了社会化的康复服务体系,基本实现了将贫困残疾人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城镇特困残疾职工进入“惠民医院”低价位就医的战略转移。社区康复工作成效明显。“十五”期间,共建立各级、各类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站147个,乡(镇、街道)康复服务的覆盖面达到55%,社区康复服务站建设达到90%。举办各种康复培训班37期,培训981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5800册。开展了“助盲工程”、“助听工程”、“助行工程”等活动。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5392例,脱盲率100%,聋儿语训156名,21名聋儿康复进入普通小学随班就读,安装普及型大腿、小腿假肢159条,验配“听力助残”助听器126台,发放辅助用具7784件。共有16807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三)残疾人特殊教育进一步得到完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得到重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全部实行免费入学,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6%以上。高考上线的残疾考生录取率达到95%以上。
  (四)残疾人劳动就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全市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残疾人达到了1万多人次。9036名残疾人得到安置,其中依法按比例分散安置了2716名残疾人就业,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756.31万元。集中扶持和组织劳务输出残疾人8775名,扶持1197名残疾人个体经营,扶持746名重度残疾人从事家庭劳动。全市兴办了36个盲人按摩点,148名盲人走上了工作岗位。残疾人就业率从“九五”期间的80%提高到85%。
  (五)残疾人生活状况明显改善。全市15032名残疾人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开展了送温暖办实事活动,9478名特困残疾人给予特殊补助,残疾人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通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12216名农村残疾人摆脱了贫困。实施残疾人“安居工程”,重点解决了608户农村特困残疾人的住房困难,使其“居者有其屋”。对全市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进行了调查,经查,有2588名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其中尚有1295人未纳入低保,为下一步制订贫困残疾人救助政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六)残疾人宣传文体内容丰富。成功举办了衢州市第一届残疾人运动会,成立了衢州市残疾人体育协会。组团参加省各类残疾人运动会、文艺演出等活动,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成绩,培养了一大批文艺体育骨干。特别是2005年先后参加的浙江省残疾人青少年田径、游泳锦标赛,分别获得团体总分第六名,为衢州争得了体育道德风尚奖等荣誉。开化残疾姑娘汪玉婷的书画作品在全国、省里展出,赢得了社会广泛好评。宣传媒体刊播残疾人工作稿件6550余篇。
  (七)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普法活动继续深入,《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等省级残疾人事业法规全面贯彻。广大残疾人的法制观念和全体公民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积极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八)社会环境更加文明进步。各级党委、政府关心残疾人、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红领巾助残”、“志愿者助残”等系列活动,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日益深入人心,人道主义思想得到进一步弘扬,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市区道路、公共建筑物和信息无障碍设施逐步改善。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进一步营造了关爱残疾人的舆论氛围。广大残疾人把党和政府、社会的关心变成动力,努力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在各条战线上,为衢州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残疾人作为残疾人事业的主体,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
  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使我市残疾人事业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达到了一个新水平,为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客观条件和残疾人自身障碍的影响,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生活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有些方面呈拉大趋势;残疾人事业仍滞后于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残联基层组织建设还比较薄弱;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覆盖面还不够全面;贫困残疾人脱贫任务艰巨,基本生活需求难以稳定保障;残疾人康复资源不足,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氛围还需进一步浓厚等。
  今后五年,是我市实现“跻身全国百强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两大目标的五年,是残疾人事业实现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的新阶段。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残疾人实现小康生活,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二、衢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主要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一五”期间,衢州市残疾人事业将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衢州市“跻身全国百强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两大目标的战略要求,抓住机遇,开拓创新。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创造和不断完善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环境。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素质,以高效、优质的服务,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及无障碍环境等方面,争创衢州特色,使残疾人事业总体上与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一)“十一五”期间衢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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