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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绍兴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查办法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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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绍兴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绍政办发〔2006〕214号
【发布日期】
2006-11-24
【实施日期】
2006-11-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绍兴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查办法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6〕2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制订的《绍兴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查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绍兴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查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变更行为,制止随意变更和超投资变更,促进政府资金的合理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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