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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委关于对二OO六年杭州市区迎峰度夏期间主动让电企业奖励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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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发文字号】 杭经能源〔2006〕398号
【发布日期】 2006-11-27
【实施日期】 2006-11-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有关企业:
  今年夏季,我市电网电力供需在一定时段和局部地区仍矛盾突出。7月20日在全省启动A级错避峰方案的同时,市经委下发了《关于做好企业错避峰让电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杭经能源[2006]256号),并执行了杭州市区错避峰方案。根据《关于下达二〇〇六年夏季杭州市区负控用户错避峰用电指标的通知》(杭经能源[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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