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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国道210线江巴桥至北渡桥段新场站和江津至綦江公路李市至屏麓段屏麓站合并为屏麓站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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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2006〕226号
【发布日期】 2006-11-27
【实施日期】 2006-11-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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