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道路命名的通告
【字体:
【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乌政通[2006]71
【发布日期】 2006-11-27
【实施日期】 2006-11-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道路命名的通告
 
 
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命名的道路通告如下:
  命名的路、街
  1.洪泽路 Hóngzé Lù
  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南起华山街,北至卫星路,长2126,宽1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