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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止违反国家土地调控政策招商引资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政办发〔2006〕86号
【发布日期】 2006-11-27
【实施日期】 2006-11-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止违反国家土地调控政策招商引资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8月3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这是针对我国资源环境与社会发展的矛盾,特别是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确保国民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所采取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省政府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06)37号),就贯彻国家土地调控政策、进一步加强全省土地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从总体上看,全省各地、各部门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通知精神态度积极,行动迅速,措施得力,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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