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养犬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关于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意见 近年来,本市养犬人数急剧增多,违规遛犬、犬破坏市容环境等问题日益突出,重点管理区存在一户养多犬、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的现象,犬扰民、犬伤人的情况时有发生,不仅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而且严重妨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广大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健康,倡导“依法、文明、科学”养犬,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营造良好氛围,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 (一)建立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市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负责指导、协调本市养犬管理工作。市公安局为联席会议召集单位,市委宣传部、首都综治办、市教委、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财政局、总参军务部、团市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负责市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区县政府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负责本辖区养犬管理的指导、协调工作。 (二)工作目标。本市养犬管理工作要努力实现“四个百分之百、三个没有、两个 基本解决、一个明显减少”的工作目标。“四个百分之百”,即养犬登记率达100%,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