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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开发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辽宁省鞍山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鞍政办发〔2006〕109号
【发布日期】 2006-11-27
【实施日期】 2006-11-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开发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鞍政办发〔2006〕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开发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开发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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