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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兰州市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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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兰政办发[2006]206号
【发布日期】
2006-11-28
【实施日期】
2006-11-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兰州市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6]20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省委办发(2006)59号)精神,确保实现省上提出的“力争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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