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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工业园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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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11-29
【实施日期】 2006-11-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工业园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石家庄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中确定的任务,为加快破解我市二元经济结构的深层次问题,逐步实现县域工业经济的集群、集约、集聚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努力构建规划布局科学、产业特色鲜明、功能定位准确、市场运作规范、集群效应明显的县域工业经济新格局,特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建设基础
  2005年全市县域共有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工业园33个,其中50亿元以上的1个;10亿元以上的8个;5亿元以上的3个;1亿元以上的21个。入园企业1674家,从业人员12.3万人,规划面积12133公顷,建成区面积2600公顷。完成工业增加值81亿元,销售收入270亿元,实现利税32亿元,上缴税金18亿元,分别占全市县域工业经济的23.9%、24.5%、24.1%、32.1%;分别占全市工业经济的13.1%、13.8%、15.1%、10.9%。
  二、指导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县城为龙头,园区为平台,金融为核心;以政府为主导,规划为依据,市场为主体,创新为支撑;以县企共建、利益共享为基本形式,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促进不同地域、不同层次工业园的健康发展,实现经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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