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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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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湖政发〔2006〕79号
【发布日期】 2006-11-29
【实施日期】 2006-11-2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  现将《湖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201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湖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2006—2010)

  

  为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全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执行情况

  《湖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2001-2005)》实施五年来,在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关心下,经各方面共同努力,各项任务指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为残疾人事业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残联组织进一步健全。市和各县召开了残联第四届代表大会,吴兴区和南浔区召开了残联第一届代表大会并建立了区残联组织;全市乡镇、街道残联实施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和考核机制;行政村和社区普遍建立了残疾人协会,并在湖州中心城市和各县区首位镇的街道社区残疾人协会开展规范化建设,完善工作和考核机制;市和各县区均建立了肢体残疾人、盲人、聋人、智力残疾人及亲友、精神残疾人及亲友五个专门协会,协会委员208人。

  (二)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十五”期间,全市6336例白内障患者经手术脱盲复明,290名低视力患者配戴了助视器,165名聋儿得到语训,290例肢体残疾者通过矫治手术改善了功能,330名肢残者得到了系统康复训练,260名智残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5.8%,考上大中专的残疾学生录取率达100%。全市残疾人在单位就业11060余人,个体就业和从事农村劳动生产8700余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劳动就业率达85.4%。举办了市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并选拔运动员参加了省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第二届特奥会和其他专项比赛。

  (三)助残政策进一步健全。市政府出台了《湖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湖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湖州市扶持救助残疾人若干办法》(湖政发〔2004〕32号)和《关于进一步扶助贫困残疾人的实施意见》(湖政发〔2005〕56号)。各县区政府和市残联也出台了扶助残疾人的相关政策。全市有5551名残疾人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市区有1500余名低保残疾人享受市残联的月生活费补贴。全市各级政府、残联共投入1000多万元经费,对98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进行了改造。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残疾人社会地位和生活水平有了一定提高。

  (四)扶残环境进一步改善。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的通知》(湖委办〔2005〕20号),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逐步形成。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宣传、执法检查得到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开始起步。湖州广播电视总台开办了电视手语新闻和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有新扩展。

  “十五”计划执行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残疾人事业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贫困残疾人的生产、生活问题还没有得到稳定解决;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服务残疾人的组织体系和综合设施还不够完善。这些问题有待于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助残解困,加快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加快构建服务残疾人的组织体系、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和信息网络体系;入手于残疾人一家一户的困难解决,谋划于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政策完善,着眼于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

  --逐步形成残疾人康复体系。到2010年,使城镇所有残疾人、农村70%的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

  --努力提升残疾人教育程度。以人为本,提高残疾人素质,对残疾儿童少年全面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6000名;

  --致力拓展残疾人就业途径。力争城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实现充分就业;

  --健全完善助残解困机制。完善扶助贫困残疾人的相关政策和长效机制,使贫困残疾人的生产生活困难得到解决;

  --大力推进残疾人文体工作。广泛开展残疾人事业宣传,努力形成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残疾人参与社会文化生活和体育活动的能力;

  --加强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结合“五五”普法,构建比较完善的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援助体系;

  --改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残疾人康复训练和职业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以保障残疾人康复训练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健全各级残联组织体系。建设一支强势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以保证弱势群体事业持续、健康地发展。

  三、“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主要任务

  根据《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做好残疾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工作,加强残疾人的生活和医疗保障,提高康复服务水平。加强城镇无障碍设施建设,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总体要求,“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主要任务是:

  (一)康复

  1.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建立完善市、县残联康复指导中心(市级不少于3000平方米,县级不少于2000平方米),开设肢体残疾康复、聋儿语言康复训练、智力残疾儿童训练、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等专业康复机构;市残联康复指导中心建立低视力康复部;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残疾人康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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