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苗族自治县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保府办[2006]1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村财管理工作,推进村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意见》(琼办发[2006]28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